综合代理部是运作人事代理的具体部门,负责提供: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保存;人才招聘、人才信息;毕业生分配、户口挂靠;人事政策咨询;核定档案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协助办理出国政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聘用合同审核备案;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异地人才引进落户;选拔招聘、竞争上岗考试;人才综合素质测评等项人事代理服务。
部分服务项目介绍:
人员招聘及甄选:应届毕业生毕业分配手续,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异地引进人才落户手续,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准迁手续。
集体户口挂靠:集体户口须符合市公安局、市人事局有关文件规定,即人事代理单位接收的,在本市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单位及无集体户口的下列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引进的人才、市内工作变动需迁移户口的人才。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挂靠集体户口申请表》,报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办理挂靠集体户口手续时,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落户许可证”;异地引进人才凭“人才调动通知”、“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和“落户许可证”;市内工作变动按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办理迁移手续;材料齐全即时受理,一月内办结。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办理《就业证联系函》:办理《就业证联系函》须提供《人事代理手册》或《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书》;原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及《中止合同决定》(毕业生凭《报到证》或《毕业生推荐表》、退伍军人凭《退伍证》直接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现工作单位的聘用证明材料。凭以上材料在我“中心”综合代理部即时办理《就业证联系函》后,持《联系函》、《劳动合同书》、《中止合同的决定》到户口所在区就业管理部门和户口所在街道办理有关领证手续。
人事代理人员档案材料收集: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的有关规定,干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1)履历材料;(2)鉴定材料;(3)学历、职称材料;(4)党、团材料;(5)奖、惩材料;(6)工资、任免、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材料;(7)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人事代理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形成的上述归档材料交到我“中心”综合代理部,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一周内归入本人档案。、
职称考试申报:凡符合国家、省市人事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委托我“中心”代理集体参加职称考试报名、评审、发证等工作。
代办社会劳动保险:由我“中心”委托代理的人员,可在我“中心”按照市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单位根据单位代理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转移变动表”,填报《职工保险花名册》,申报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比例,于建帐前预缴一个缴费年度内的应缴金额;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我“中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人事代理服务流程:
人事代理协议,建立协作关系。
单位档案调转、汇集、管理。
基于档案的人才引进、户口挂靠、聘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组织关系、相关证明材料等代理服务。
协商开展人才招聘、竞争上岗、培训咨询等综合服务。
我“中心”将秉承组织部门严格、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单位提供优质的人事代理服务。其他相关事项,我“中心”也将尽力提供帮助。